| 新农合病员就医指南 |
| 预检挂号——相关科室就诊——办理住院手续并出示新农合转诊单——病区住院并给接诊医师出示新农合转诊单——出院结账——凭出院记录、病情证明、结账清单及新农合转诊单到院新农合办公室办理结算并在住院处现场领取返还金。 |
| 就诊须知 |
1、 挂号前请先预检,无病历者预检时购买病历本,发热者请在预检同时测量体温。 2、 门诊各诊室上午8:00开诊,就诊前请按预检号排队等候叫号。 3、 检查结果请按科室工作人员告知,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 4、 门诊医生出诊时间基本固定,由于专家因教学、会诊、外出学习等需临时停诊,则以当日工作安排为准,请注意公示牌提示。 |
| 门诊服务中心服务项目 |
一、 院长代表:代表院长协调医患双方有关问题,倾听患儿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二、 方便门诊:开化验单、检查单,开简易处方。提供常见医药咨询及健康咨询,检查单释疑。 三、 审批服务:病情证明、死亡证明审批。 四、 便民服务:提供开水、茶杯、针线包和各种定期材料。邮寄各种检查单,发放检查单,代存童车等。 五、 导诊导医:指导患儿家长挂号,指引就诊统向,协助老弱和行动不便患儿家长带患儿就医。 |
| 门诊指南 |
一、 挂号及开诊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00(夏季2:30)——5:00(夏季5:30)。普通门诊当日挂号,周一至周五普通门诊全开开放,周六上午半天普通门诊开放,急诊24小时应诊。 二、 挂号种类及金额: 普通门诊挂号费+诊疗费:4元; 副主任医师挂号费+诊疗费:7元; 主任医师挂号费+诊疗费:10元; 高级专家挂号费+诊疗费:20元; 急诊挂号费+诊疗费:4.50元。 三、 挂号须知; 1、 初次来院在预检挂号同时,要购买病历本方可就诊,病历本各科通用。 2、 有病历者需持病历本预检后挂号。 3、 预约挂号:电话 85583065 |
| 门诊就诊须知 |
患者拥有就医选择权,选择到我院看病,是对我院的信任;为患者解除病痛,早日康复是我院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为了患者在看病期间能够在安静、舒适、安全的环境下得到有效的治疗和护理,需要医患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一、 医师、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1. 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察、疾病的调查、医学处理、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 医师、护士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3. 医务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4. 树立敬业、求实、奉献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服务; 5.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6. 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7.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1. 患者拥有健康权、就医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2. 有对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建议权和批评权。 3. 在医护人员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有向医生或有关部门了解病情、治疗和费用等情况的权利。 4.有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知情权和对治疗方案的选择权。 5. 有如实陈述病情、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6. 看病期间,患者有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 7. 有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8. 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9. 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